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关于推荐选拔全区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的通知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01:10:14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加强全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信得过班组评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区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持续规范评审工作,提升评审活动公信力。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选拔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计划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择优选拔20名成员进入《评委库》。
二、选拔范围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执行公务员制度人员不纳入该范围。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判断与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持有中国质量技术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级及以上的诊断师证书;
(五)曾担任自治区、各地市、行业和部分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或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的评委;
(六)同等条件下,连续三次以上担任过自治区QC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审工作的评委优先考虑;各市、行业、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领导、负责人,专职于此项工作的同志优先考虑。
四、评委的义务和权利
(一)评委须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公正、及时地开展评审工作;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积极推广质量管理技术方法;
3、自觉学习更新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评委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宁夏质量技术协会的聘请,按照评审、推荐工作各项要求,行使评委的各项职责;
2、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享有被推荐指导有关单位、企业质量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的资格。
五、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系统审核、宁夏质协综合确定人选、《评委库》名单公示和正式下文公布。
(一)个人申请
自愿申请人员须填写《全区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及行业审核
个人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社会团体)、本行业(团体)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15日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宁夏质量技术协会指定邮箱。原则上全区每个行业、团体审核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三)宁夏质协综合确定
宁夏质量技术协会根据各行业、单位质量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开展情况和申请人的条件和业绩等,择优综合确定评委人选进入《评委库》。
(四)《评委库》名单公示
《评委库》名单确定后,将在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官网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正式下文公布
公示期满后,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评委库》。
六、管理与监督
1、入围评审专家库的评委应自觉接受宁夏质量技术协会的统一调度。宁夏质量技术协会除可安排其担任全区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成果评审工作任务外,还负责向有需求的国家相关协会,自治区内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
2、对评委实行动态管理。宁夏质量技术协会负责对评委在评审工作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水平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评委义务的,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违纪评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评委应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注重业务QC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评审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积累,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格执行评审纪律。
4、为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评委不再固定。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将以此次组建的《评委库》为基础,根据需求随机抽取评委组建评审组开展相关评审活动。
联系人:杨小暇 董冬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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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区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申请表》